致思第八(第五集)
【原文】
季羔为卫之士师,刖人之足(注1)。俄而,卫有蒯聩之乱(注2),季羔逃之,走郭门。刖者守门焉,谓季羔曰:“彼有缺(注3)。”季羔曰:“君子不逾(注4)。”又曰:“彼有窦(注5)。”季羔曰:“君子不隧(注6)。”又曰:“于此有室。”季羔乃入焉。既而追者罢,季羔(注7)将去,谓刖者曰(注8):“吾不能亏(注9)主之法而亲刖子之足矣(注10)。今吾在难,此正子之报怨之时,而逃我者三,何故哉?”刖者曰:“断足,固我之罪,无可奈何。曩者君治臣以法,令先人后臣,欲臣之免也,臣知;狱决罪定,临当论刑,君愀然不乐,见君颜色,臣又知之。君岂私臣哉?天生君子,其道固然。此臣之所以悦君也。”孔子闻之曰:“善哉为吏,其用法一也。思仁恕则树德,加严暴则树怨,公(注11)以行之,其子羔乎?”
(注1)季羔为卫之士师,刖(yuè)人之足:季羔,即高柴,字子羔,孔子弟子。士师,王肃注:“狱官。”刖人之足,砍断人的脚,是古代的一种酷刑。此记载又见于《韩非子·外储说左下》、《说苑·至公》。
(注2)蒯聩之乱:发生于春秋末年卫国的一次动乱。王肃注:“初,卫灵公太子蒯聩得罪,出奔晋。灵公卒,立其子辄,蒯聩自晋袭卫。时子羔、子路并仕于卫也。”
(注3)缺:城墙的缺口。
(注4)逾:跳墙。
(注5)窦:洞孔。
(注6)隧:从洞口爬出去。王肃注:“隧,从窦出。”
(注7)季羔:同文本作“羔”。
(注8)曰:原脱,据同文本补。
(注9)亏:破坏。
(注10)矣:四库本、同文本无。
(注11)公:公正无私。
季羔担任卫国的狱官,给一个人判了刖足之刑。过了不久,卫国发生了蒯聩之乱。季羔准备逃走,跑到了卫国都城门口。正好是那个受刖刑的人守城门,他告诉季羔说:“那边有个缺口。”季羔说:“君子不跳墙。”他又说:“那边有个洞口。”季羔说:“君子不从洞口里钻。”又说:“这里有间房子。”季羔就进去了。不久,追捕季羔的人因没有发现他就走了,季羔将要离去,对受刖刑的人说:“过去我因为不能破坏国君的法令,所以亲自下令砍断了你的脚。现在我处在危难之际,这正是你报复怨恨的时候,而你却提供给我三种逃脱的办法,这是为什么呢?”受刖刑的人说:“被砍掉脚是我罪有应得,这是无可奈何的事情。以前你依据法律审理我的案子,下令先审理别人的再审理我的,这是想延长时间了解案情,希望我能免于罪罚,这是我知道的;案子审理完了,刑罚确定了,到了行刑的时候,你显得非常忧戚,一点都不高兴,看到你的脸色,我又明白了。你哪里对我存在私自偏心呢?那些天生的君子,为人之道本来就是这样。这是我之所以欣赏您的原因。”孔子听说了后说:“季羔真是善于做官啊,在审理案情的时候坚持使用同样的法度。常思仁义宽恕之心就会树立恩德,而用刑严酷暴虐就会树立怨仇,能够公正无私地执行法度的,也就是子羔吧!”
作者:杨朝明 宋立林
杨朝明
宋立林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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